NEWS

業界新聞

目前位置 : 首頁 > 業界新聞 > 夫代付房貸 妻「不當得利」判還
會員專區

夫代付房貸 妻「不當得利」判還

蘋果日報 2009/03/24

須吐148萬 妻不平:誰會向老公討贈與證明

【鄧玉瑩/台中報導】男子洪啟栓與妻子林瑤貞失和,洪離家並訴請離婚敗訴,妻子提告索討子女扶養費勝訴;洪翻舊帳指他替妻子的房子背兩百多萬元房貸,妻子反咬那是贈與,且追溯要討丈夫應分攤的家用費,法官認定房貸部分是洪妻不當得利,扣除丈夫應分攤的家用等,判妻子要還丈夫一百四十八萬元。

錙銖必較

洪妻昨透過律師不滿表示:「誰會在接受丈夫贈與之後,向丈夫要一份證明,以防來日他索討回去?」揚言上訴到底。

離婚訴訟被駁回

洪與妻子十一年前結婚,婚後住進妻子婚前就買下的房屋,結婚之初,洪支付每月一萬元當家用開銷。婚後第七年,洪從他工作的合庫申辦員工低利貸款,代妻背下二百五十萬元的房貸,但從此不再支付家用。

前年兩人感情交惡,洪訴請離婚,因雙方相互指責內容都無證據,離婚訴訟被法官駁回。不過,妻子另控洪應履行同居義務、支付兩個女兒扶養費卻勝訴。事後洪向法官表示,法院既然認為我應支付兩個女兒每月共八千四百元扶養費,那當初當做是家用費而代背的房貸,就不應再支付了,「那是我借給她的,就算是夫妻,也應該要還我。」

家裡開銷多妻付

在稅捐單位上班、月入六萬元的洪妻向法官強調,房貸是丈夫贈與,且過去家庭開銷大多她在支出,理應各付一半,要求丈夫應償付家庭開銷五十四萬元,以及兩女兒扶養費十二萬元。

法官認為洪妻無法舉證房貸是贈與,而先前雙方同住時,丈夫所付房貸確是家用開銷,但兩人分居後,剩餘的房貸款就算是妻子的不當得利,此部分有兩百一十四萬元,扣除丈夫積欠的家用開銷五十四萬、子女扶養費十二萬,判洪妻要還丈夫一百四十八萬元。


上一篇】 【返回相關新聞】 【下一篇

優良徵信社會員推薦
女子徵信社
警民徵信社
晚晴徵信社
年代徵信社
壹週刊徵信社
全國婚前徵信
華陀國際徵信
全省女人徵信
超便宜徵信社
永豐徵信公司
鴻海徵信社
力天徵信社
今日徵信社
泰一徵信社
成功徵信社
廣達徵信社
三立徵信社
女子徵信社
非凡徵信社
溫馨徵信社
二奶徵信社
二奶征信社
中華新女性
大同徵信社
警民徵信社
幸福徵信社
奇美徵信社
美邦徵信社
神州徵信社
亞洲徵信社
晚晴徵信社
華碩徵信社
慈愛徵信社
八大徵信社
大愛徵信社
女人徵信社
婦幼徵信社
大老婆抓姦偵探網
中區聯合徵信社
全國聯合徵信網
全國新女性徵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