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業界新聞

目前位置 : 首頁 > 業界新聞 > 在中國結婚》兒子娶繼母 台灣判無效
會員專區

在中國結婚》兒子娶繼母 台灣判無效

自由時報 2009/08/1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先嫁給老翁,離婚後再嫁給老翁的兒子!

在中國算合法

中國籍王姓婦人,先在中國和我國籍林姓老翁結婚,離婚後再和林翁的兒子結婚,王婦說這在中國合法,但台北高等法院依我國民法規定,認定王婦與林家兒子的婚姻無效,駁回她來台團聚申請案。

子娶母的情節只有在「伊底帕斯王」等戲劇中出現,不料在台灣也發生。有法界人士認為很荒謬,質疑王女申請來台的真正動機,但王女與後婚的林姓男子都說,2人在一起互有依靠,他們的婚姻絕對是真實的。

高等行政法院表示,中國湖南籍的王姓女子(51歲),94年6月28日和當時68歲的林姓老翁在湖南結婚,2人於97年5月19日離婚。

2個月後,王婦再和健康狀況不佳的林翁兒子(47歲)在湖南結婚,並辦理結婚登記,取得海基會驗證的結婚公證書,今年1月,林翁因病過世,王婦隨即以「台灣地區人民配偶」身分,申請來台與林某團聚。

居留申請駁回

內政部移民署審查認為,王女先後與林家父子結婚,違反我國民法第983條相關規定,後面這次婚姻應屬無效,駁回申請案。

王女不服打行政訴訟,她出庭時表示,中國的婚姻法規定,男方只要年滿22歲,女方滿20歲,且當事人雙方無直系血親及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就可結婚,中國政府因此同意她結婚。

本案還可上訴

王女說,「我不是要混亂倫常綱紀,丈夫的身體每況愈下,也有憂鬱症,我來台灣是要照顧他,應具備的證件都準備齊全,不讓我來台灣,太強人所難」。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我國民法第983條「原具直系姻親關係者,不得結婚,否則婚姻無效」規定得很清楚,所以只能判王婦敗訴;本案還可上訴。


上一篇】 【返回相關新聞】 【下一篇

優良徵信社會員推薦
女子徵信社
警民徵信社
晚晴徵信社
年代徵信社
壹週刊徵信社
全國婚前徵信
華陀國際徵信
全省女人徵信
超便宜徵信社
永豐徵信公司
鴻海徵信社
力天徵信社
今日徵信社
泰一徵信社
成功徵信社
廣達徵信社
三立徵信社
女子徵信社
非凡徵信社
溫馨徵信社
二奶徵信社
二奶征信社
中華新女性
大同徵信社
警民徵信社
幸福徵信社
奇美徵信社
美邦徵信社
神州徵信社
亞洲徵信社
晚晴徵信社
華碩徵信社
慈愛徵信社
八大徵信社
大愛徵信社
女人徵信社
婦幼徵信社
大老婆抓姦偵探網
中區聯合徵信社
全國聯合徵信網
全國新女性徵信